东莞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学校在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安排时间给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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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各人力资源分局领取就业服务登记号。
学校在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安排时间给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学校在4月10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4月20日前,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提交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3.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4.学籍证明;
5.未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或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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