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相关资料图)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请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于2023年6月20日(周二)上午7:15准时到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一楼大厅集中,统一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二寸照片1张、医用外科口罩。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须知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遇加检项目时同样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或可能受孕者,报到后要立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近视的考生请自戴眼镜。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的费用自理。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检验项目,将会影响体检最终结果。
(十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在《体检表》封面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考生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确保顺利参加体检。体检期间,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附件:2023年温州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温州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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