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
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
劳动调解找哪个部门?
1、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