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国际欺诈上市怎么回事?
洪良国际(00946)宣布,于4月3日,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对证监会提出的各项指控进行调查,委员会成员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将聘请外部独立律师顾问及独立核数师进行协助调查。
同时,董事会正在协商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审计委员会协助香港各监管部门对公司及附属公司展开调查,并决定购入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是否应该获得赔偿,若应获赔偿,则如何安排该等赔偿。
证监会於3月29日到洪良的香港办事处执行搜查令,并取得高等法院临时禁制令,冻结洪良及4家全资附属的资产共9.974亿元,并於3月30日对洪良及其附属公司展开法律程序,其中一项是指控洪良的招股章程载有重大的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洪良指,据公司所知,上述事宜的其中一些范畴亦正接受廉政公署的有关调查。
企业欺诈上市被发现怎么处罚?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会处以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是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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