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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绿金委")近日发布了首批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193 只中国绿色债券清单。这份清单所采用的评价标准——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等参与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和发布的。该目录共同认可了72 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成为了评价绿色金融产品的一种重要标准。
《共同分类目录》是对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
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的一种精准的融合。它是在经过深入研究、对比并分析这两个先进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创立的,通过各自的优点和长处,将它们的共性和相容性进行了有效的提炼和融合,编制出了这样一个全新的绿色金融指南。
本次首批公布的193 只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规模合计2,513 亿元,本次发布的清单有如下几个特点:募集资金投向领域基本全部为清洁能源或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绝大部分有独立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和环境效益评价、清单中仅有4 只绿色金融债。
本次193 只符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清单的发布,无疑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中标注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这说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在积极与全球接轨,为实现更高的标准透明度和可比性付出努力。这是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尽管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为满足国际标准仍需持续推进。未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需要继续提升与国际接轨的水平,包括采纳和执行更为严格的国际绿色金融准则,以更好地推动绿色资本全球流动和绿色经济转型。
展望未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乐观。市场规模已具备强大的基础,并且随着政策推动和市场实践的深入,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的绿色债券符合《共同分类目录》的标准,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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